出发地
出发日期
行程特色
详细行程
于指定时间在广州白云机场集合,在领队的带领下办理登机手续乘飞机飞往花园城市——新加坡。
抵达新加坡樟宜机场后,客人可以自行在机场享用早餐,导游约7点集合带领客人前往【伊丽沙白大道】【金融中心】【高等法院】【国会大厦】【滨海艺术中心】外景(车游)。前往参观【花芭山】(约30分钟)花芭山为新加坡南部最高山,于山顶可俯瞰新加坡市区景色,网红打卡点【哈芝巷】(约20分钟),【乌节路DFS或名胜世界的DFS】(约60分钟)。后前往耗资300多亿人民币打造的震撼全球的世纪巨作——【圣淘沙名胜世界娱乐城】(约60分钟),这里集娱乐、休闲、住宿、美食、购物于一体,给您带来前所未有、无与伦比的全新旅游体验。后送回酒店休息。
当地特色项目介绍:
船游新加坡河+升级黑胡椒蟹餐或者肉骨茶餐+滨河湾花园天空树上顶及往返交通(含司机、导游费用)RMB300/人
早餐后,前往参观新加坡的标志【狮身鱼尾像】(约30分钟),午餐后经大马边境进入马来西亚【马六甲古城】。后乘车前往参观郑和下南洋遗留之古迹【三宝庙】【三宝井】等(共约20分钟)。随后前往【荷兰红屋】【圣保罗教堂旧遗址】【十六世纪初萄牙古城门】(共约40分钟),在葡萄牙古堡前远眺马六甲海峡,缅怀历史,在郑和大船前谈古论今,这里到处都能体验到马来西亚三大民族:马来人、华人、印度人的三种文化交融的奇妙感觉。晚餐后安排入住酒店。
早餐后前往参观马来西亚新的行政区太子城的【国际会议中心】【水上清真寺】(非朝拜时间游客可自愿选择入内参观)【首相公署】【太子桥】等(共约30分钟)。之后乘坐世界上最快速及东南亚最长车程的【云顶缆车】前往素有“南洋蒙地卡罗”之称的【云顶高原】晚餐后入住酒店。(如遇缆车维修则乘坐大巴上山、如遇节假日、旺季等特殊情况则不住云顶改住吉隆坡同级酒店,敬请谅解)。
早餐后乘索道下山,前往吉隆坡市区,特别赠送【巧克力DIY】亲手体验巧克力的制作过程,游览【苏丹皇宫】(外观,约20分钟)、【国家英雄纪念碑】(约20分钟)、【国家回教清真寺】(约20分钟)、【独立广场】(约20分钟)后前往城市画廊前的I LOVE KL(我爱吉隆坡)图标可以免费照相,后参观【马来文化甘榜屋】(约60分钟)、【双峰塔楼】(外观):88层的国油双峰塔是目前全世界最高的两座独立塔楼,距地面452米,高耸入云。前往美食家蔡澜推荐的“十号胡同”,把吉隆坡最负盛名历史悠久的老字号美食集中在一起,满足你的味蕾后可步行至“琉璃许愿池” 這个坐落在Pavilion购物中心大门前的琉璃水晶噴泉,是由吉隆坡Pavilion與琉璃工坊联合打造,並在中国上海制造完成。琉璃许愿池將成为吉隆坡的新地標。后安排入住酒店。
早餐后约定时间集合乘车前往【黑风洞】(约30分钟)是印度教的圣朝拜地,一个石灰岩溶洞群,处在丛林掩映的半山腰,从山下循272级陡峭台阶而上即可到达,之后前往吉隆坡国际机场,搭乘客机返回广州,抵达广州机场后散团,结束愉快行程!
(温馨提示:以上航班如有调整不另行通知,以出团通知书为准,行程过程中,在景点不变情况下,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顺序作出适当调整)
产品标准
费用说明
温馨提示
旅游须知
签证须知
一、签证需要提交的资料
1.从回程日期算起,有效期6个月或以上护照正本(空白页需有3面或以上);
2.护照原件(纯新加坡的团队只需提供护照复印件)特别约定
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在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金马国旅出境旅游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基础上,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说明相关事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内容:
一、甲方是多人的,应分别与乙方签订合同;如果确须共同授权一位代表与乙方签订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身份件复印件。
二、 出境旅游属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气候有差异性,部分地区海拔变化较大,医疗条件有限;并且会有较长的乘飞机、大巴、船舶等交通工具时间,要求甲方身 体健康状况良好,没有身体残疾、潜伏病、慢性病等疾病,以及没有不适宜出境长途旅行的健康隐患或因素。甲方应了解本合同约定到达的旅游目的地状况,并向乙 方详细咨询相关注意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对本合同约定的旅游产品进行解读。如甲方确定自己身体健康,继续签订本协议;如果不确定,则向乙方提供书面的 身体状况说明,共同商议解除或修改本合同。
三、 甲方如果有病史、慢性病和身体残障等情况,应该如实书面告知乙方,以确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现有的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险条款中:因旅游者即有病史、慢性 病和身体残障等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列入了保险公司的免赔范围。对此,乙方亦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意外险一份,甲方承担该旅游意外险的购买费用。
五、 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台风、风雨雪霜等恶劣天气,自然灾害,航班、火车延误,交通管制、道路拥堵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 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乙方不承担责任;因此而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未发生的旅游费用,退还甲方。
六、特别约定:本合同的旅游行程不安排购物场所和自费游览活动。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的前提下,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购物场所:
项目 |
商品 |
时长 |
新加坡珠宝展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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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红、蓝、黄宝石首饰,钻石首饰以及其它稀有有色宝石饰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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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
新加坡百货店 |
新加坡特产红花油、狮子油、鳄鱼油、铁树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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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分钟 |
马来西亚
HOSA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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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蓝、黄、黑宝石首饰钻石首饰以及其它稀有有色宝石饰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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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分钟 |
马来西亚
同庆土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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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革阿里、千里追风油、肉骨茶、咖啡、当地各色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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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
马来西亚
乳胶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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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乳胶制品、橡胶枕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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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钟 |
七、行程中会推荐特色自费,参考套餐内容如下:
船游新加坡河+升级黑胡椒蟹餐或者肉骨茶餐+滨河湾花园天空树上顶及往返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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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优惠价人民币:RMB300(大小同价) |
八、出境旅游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的旅游行程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航班、车次为准;行程的前后顺序,乙方在游览中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保证甲方游览的景点数量不会减少。
九、双方在旅游过程中发生异议或纠纷,应协商解决,甲方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经济损失,如团队机票重购、住宿及在当地的其他费用
十、本补充协议为双方签订的《金马国旅出境旅游合同》内容的补充约定,如本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与《金马国旅出境旅游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或冲突,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十一、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当事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印鉴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退款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