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当地豪华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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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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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期
包含费用:
交通:西安机场/车站往返小车接送;行程内正规营运手续旅游大巴。
不满6人(含6人)更换为司兼导,本行程不提供座次要求(每人1正座,婴幼儿必须占座)。
住宿:行程所列3晚酒店双人标准间;
参考酒店:
西安品质四钻宜尚品牌、丝路丽景、万信、高新商务酒店等同标准酒店
温馨提示:大部分酒店无法提供三人间或加床,如遇自然单人,需另行付单房差,散客不拼住!如行程提供标准无法满足您的入住要求,可补差价升级酒店标准。因主观要求标准不同,未达到个人住宿要求标准的不属于旅游行程质量范畴。
用餐:行程包含3早2正餐,30/人/餐.(早餐为酒店赠送,正餐旅游团队餐,不用不退);
温馨提示:如每桌人数不足10人,则餐费不变的情况下,酌情增减菜品数量,个别菜品可能随时令有所调整。大西北用餐口味以及餐质可能和其他地区不同,不习惯者请提前自备佐食,因整体餐费不以个人用餐与否减少,自愿放弃用餐无费用可退,敬请谅解。
景点:行程所列【】内景点首道门票(索道、环保车、园中园门票及自理项目除外);
导游:行程内优秀持证国语导游讲解服务;
温馨提示:行程内导游仅负责旅游者的日常组织安排,延途讲解,问题处理。以同团大部分旅游者作为照顾对象,如需按照自已意愿游览或不按规定时间安排的,为避免同团其它旅游者造成不满,我社不作任何特殊安排。
保险:行程包含旅行社责任险,建议自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险;
购物:全程无购物;
温馨提示:旅行社在产品线路中不安排购物店,但行程中途经的景区、酒店、餐厅、机场、火车站等内设商品部、商店等购物场所,此类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所有消费均属游客个人行为。
其他;儿童年龄2~12周岁(不含),只含车费、正餐半餐费和导服,不占床,不含景区门票及小交通,产生的其它费用敬请自理。
温馨提示:景区1.2米以下不收门票,如超过1.2米以上门票自理,占床与否可根据实际提前告知。
不包含费用:
1、兵马俑电瓶车5元/人,华清宫电瓶车20元/人,骊山索道往返60元/人;慈恩寺登塔30元/人。
2、行程所列住宿外延住费用及单房差费用(注:不占床不含早餐,产生早餐费自理)。
3、儿童费用不包含酒店床位及早餐,门票,电瓶车,索道及进山车。赠送项目如 产生请按实际收费自理。景区内另行付费景点或娱乐项目,请根据喜好自愿选择。
4、推荐自费项目
5、《复活的军团》中国首部实景沉浸式战争史实,自理268元/人,演出约70分钟。
6、《驼铃传奇秀》会跑的大型实景演艺,自理298元起/人,演出约70分钟。
7、《长恨歌》中国首部大型实景历史舞台剧,自理400元起/人,演出约60分钟。
8、酒店内洗衣、电话、收费电视、烟酒、饮品等个人消费。
9、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航空意外保险。
10、因交通延阻、罢工、天气、航班取消或更改、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所致的额外费用。
1)游客报名时,请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参团出游!郑重申明:(1)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2)若参团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全陪、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3)65岁(含)以上长者参团需提交《三甲医院半年内体检报告》、签署《长者出行声明书》以及至少一名18-60岁亲属陪同参团,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谢谢配合;4)因接待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2)我司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和签订旅游合同。未成年人参团,必须由其监护人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监护人同意书》(必须手写签名)。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或者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员:① 祖父母、外祖父母;② 兄、姐(年满十八周岁以上);③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报名时,必须出示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建议未成年人出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3)失信人又称“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失信人会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如下: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旅行社依法无须承担核实游客失信信息的责任。因游客失信执行人身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实际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4)游客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出生证/回乡证等复印件);出发当日,请游客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出发,如因缺失证件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敬请留意。
5)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散客门票优惠的游客,按旅行社团队协议价与散客票优惠价差价退还;如因旅行社原因未参观景点,涉及退票的,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退还,不参照景点对外门票价格。敬请注意!
6)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7)敬请游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现金、贵重物品等),务必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游客在旅游车内请扣好安全带;为防止意外发生,请勿在行进中的旅游车内奔跑或站立在座位上;请勿在旅游车内喝热饮;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旅行社应当及时通知游客,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遇到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当地政府重大礼宾活动、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景区管理原因或某些线路在某时间段因台风、雷雨季节、洪水、塌方等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等),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协商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敬请知悉。
9)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无安排游览活动的时间为游客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请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可控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10)旅途中,游客因自身原因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如酒店、用餐、景点等),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发生费用余款退还。离团前,需签订离团证明;游客离团、脱团和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件,产生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11)行程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或游客主动放弃的,费用不退。
12)旅途中,请游客务必准时集合,以免让其他团友等候,且影响旅游行程。请及时记录地陪、全陪、领队联络号码,出现情况及时与导游沟通,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3)请游客在出游期间遵守团队纪律,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在公众场所请不要大声喧哗,谈吐要有礼;请不要随地乱扔果皮杂物、吐痰;请不要在禁烟的地方吸烟及乱扔烟头;请不要做不雅行为:随意刻画、公众地方梳洗等;请爱护公共场所的设施;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及参与赌博。服从全陪、领队、导游旅游安排,遵守出行公约,文明出游。
14)团队紧急电话:或本团队紧急联系人和相关信息,将在出团通知中载明。
15)紧急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
16)出团期间,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17)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敬请游客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请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
18)团中,如有任何团队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反馈,以便我司及时有效处理;团队结束时,请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您的宝贵意见,有利于我司更好地完善和提高团队接待质量,并且是我司处理旅游投诉的重要依据,谢谢配合!
19)行程表为旅游合同附件之一,行程表内容与旅游合同内容冲突之处,以行程表约定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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