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在交通工具上
住宿:卡娜丽芙岛 沙屋别墅或同级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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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期
包含费用:
●酒店(两人一房,如入住单间则另外付单房差)
●行程表所列用餐
●行程表内所列的景点首道门票及全程旅游观光巴士
●全程国际机票及全程机场税、保安税、燃油附加费(团队机票不允许改名/改票/改期/退票)
不包含费用:
●全程杂费¥1200元/人(与团款一起结清)
●不含马尔代夫离境税300元/人(报名时付清);
●斯里兰卡2晚单间差¥1500元/人(若产生单人住宿,请补齐单间差, 与团款一起结清)
●马尔代夫4晚卡娜丽芙单间差¥3000元/人(若产生单人住宿,请补齐单间差, 与团款一起结清)
●斯里兰卡电子签/落地签(半年以上有效期护照扫描件)
●外籍/台湾护照签证和酒店附加费 RMB500/人(出团前与团费一起付清)
●马尔代夫免签(入境需要护照+往返机票+酒店订单)
●行程未包含的项目和所有私人所产生的个人费用等
●航空公司临时加收的燃油附加费
●行李物品搬运、保管费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和非我公司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或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超出费用(住食、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报价不含旅游意外保险
1)游客报名时,请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参团出游!郑重申明:(1)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2)若参团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全陪、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3)65岁(含)以上长者参团需提交《三甲医院半年内体检报告》、签署《长者出行声明书》以及至少一名18-60岁亲属陪同参团,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谢谢配合;4)因接待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2)我司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和签订旅游合同。未成年人参团,必须由其监护人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监护人同意书》(必须手写签名)。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或者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员:① 祖父母、外祖父母;② 兄、姐(年满十八周岁以上);③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报名时,必须出示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建议未成年人出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3)失信人又称“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失信人会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如下: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旅行社依法无须承担核实游客失信信息的责任。因游客失信执行人身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实际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4)游客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出生证/回乡证等复印件);出发当日,请游客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出发,如因缺失证件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敬请留意。
5)境外景点门票优惠方案不适用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老年人、儿童、学生、军人、教师等无 法当然获得优惠,是否能够根据年龄及职业获得相应门票优惠,旅行社以当地规定为准。
6)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7)敬请游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现金、贵重物品等),务必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游客在旅游车内请扣好安全带;为防止意外发生,请勿在行进中的旅游车内奔跑或站立在座位上;请勿在旅游车内喝热饮;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旅行社应当及时通知游客,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遇到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当地政府重大礼宾活动、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景区管理原因或某些线路在某时间段因台风、雷雨季节、洪水、塌方等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等),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协商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敬请知悉。
9)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无安排游览活动的时间为游客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请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可控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10)旅途中,游客因自身原因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如酒店、用餐、景点等),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发生费用余款退还。离团前,需签订离团证明;游客离团、脱团和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件,产生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11)行程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或游客主动放弃的,费用不退。
12)旅途中,请游客务必准时集合,以免让其他团友等候,且影响旅游行程。请及时记录地陪、全陪、领队联络号码,出现情况及时与导游沟通,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3)请游客在出游期间遵守团队纪律,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在公众场所请不要大声喧哗,谈吐要有礼;请不要随地乱扔果皮杂物、吐痰;请不要在禁烟的地方吸烟及乱扔烟头;请不要做不雅行为:随意刻画、公众地方梳洗等;请爱护公共场所的设施;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及参与赌博。服从全陪、领队、导游旅游安排,遵守出行公约,文明出游。
14)团队紧急电话:或本团队紧急联系人和相关信息,将在出团通知中载明。
15)紧急报警电话:999。
16)出团期间,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17)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敬请游客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请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
18)团中,如有任何团队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反馈,以便我司及时有效处理;团队结束时,请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您的宝贵意见,有利于我司更好地完善和提高团队接待质量,并且是我司处理旅游投诉的重要依据,谢谢配合!
19)行程表为旅游合同附件之一,行程表内容与旅游合同内容冲突之处,以行程表约定内容为准。
1、组团社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在出团说明会或出团通知书中告知,游客对此表示同意。
2、此线路为全国散拼团,为了提高成团率,我社会委托其他旅行社一起拼团出行,游客对此表示同意。参考共同组团旅行社(散拼团):华人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本行程为参考旅游行程,我司将根据航空公司出票时的航班时间及出入港口,对行程游览的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标准及旅游景点。我司可以根据旅游目的地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大雪塞车、天气、航班延误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游览或缩短游览时间,不视旅行社违约。按《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处理。
5、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客人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6、因市场需要或导致不同日期报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谅解!
7、此团最低成团人数10人。因考虑到出团率,此团或会与其他旅行社联合组团出游,但不影响双方既定标准,不作另行通知,游客对此表示同意。
8、现有报价为持中国护照客人的价格,持港澳台护照(包括CI、DI身份证明书)和外籍护照报名游客,必须有再次进入中国境内的有效签证。持港澳台护照(包括CI、DI身份证明书)报名的客人,出发当天必须自带有效期回乡证或台胞证原件。如因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进出境,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负。
9、如果由于领事馆延迟出签而引致的一切后果,不是我社承担的范围,产生的损失由客人承担。而且我社不排除团队推迟出发的可能,敬请谅解。
10、一般在出发前1-3天(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我司会通知召开出团说明会,内容比较重要,请尽量抽空出席。开会并不代表已知悉签证结果,签证结果以出团前落实为准。
11、客人报名后因自身原因提出退团、延期出团或个人资料问题被领事馆拒签,客人须承担以下费用(详见合同附加协议)。
12、旅游者在行程中未经旅行社同意、没有合理理由擅自脱团的视为旅游者解除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旅游者不得要求旅行社退还旅游费用;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3、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不建议游客购物,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14、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行程,景点门票费用、酒店住宿费用、餐费、车费等均不退还;此次旅行是跟团游,非自由行,如果游客自行参加由境外第三方组织的活动,我社将收取1500人民币/人的违约金,并要求旅客本人写出书面说明,拒绝缴纳违约金和书面说明的,将被视为游客主动解除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我社将取消此游客后面行程的一切食宿等安排,有关费用将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