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享桂林·广西动车3天 0自费0购物>阳朔兴坪古镇 十里画廊 阳朔之夜演出+灯光秀+烟花秀 漓江游船 聚龙潭 尧山 象鼻山三部曲 日月双塔

行程

概要

第1天
广州 (动车) -阳朔
早餐:无 午餐:无 晚餐:无

住宿:当地豪华酒店

第2天
阳朔
早餐: 酒店早餐 午餐: 中式团餐 晚餐:无

住宿:当地豪华酒店

第3天
阳朔 (动车) -广州
早餐: 酒店早餐 午餐: 中式团餐 晚餐:无

住宿:温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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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享桂林·广西动车3天 0自费0购物>阳朔兴坪古镇 十里画廊 阳朔之夜演出+灯光秀+烟花秀 漓江游船 聚龙潭 尧山 象鼻山三部曲 日月双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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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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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1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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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4 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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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8 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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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期

行程特色
1、【交通】往返动车二等票:广州南-阳朔,桂林-广州南(含手续费用),当地空调旅行车(确保每人一正座),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广州-阳朔参考时间07:00-10:00;桂林-广州参考时间17:00-20:30。(具体车次时间以实际出票为准,在出团前提前1天通知)(注:动车票均为随机订票,座位由电脑随机产生,旅行社无法满足旅游者可能提出的包括座位的连贯性、同团旅游者在同一个车厢内、车票同名、非软卧代二等座等特殊要求,但旅行社会保证所有旅游者能根据行程安排搭乘相关动车。游客报名需知情并配合我社安排进站事宜,节假日部分票为团体计划票,2天内不能改签退票,敬请注意!
2、【住宿】全程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与其它同性客人同住,若不能服从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客人须当地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
桂林当地四星参考酒店:华美达安可、锦怡假日、金林雅居、港舍漫居、骏怡、雅斯特、兰亭、漓江壹品或同级
阳朔当地四星参考酒店:十里郎人文、君尚、循美、锦绣、粤乡、宜诚、迷家云墅、迷家优宿、或同级
3、【用餐】含2早2正,1正餐30元/正/人+1正老字号桂林米粉(环境一般、味道正宗),酒店房费含早不用不退,正餐八菜一汤不含酒水;此为团队用餐,若游客放弃用餐,恕不另行退费,请游客人谅解。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不含酒水。
4、【门票】行程内第一道景点首门票;(温馨提示:部分景区内有请香和请太岁、拓画等活动,为景区项目,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
5、【儿童】6岁以下小童结算,含:半正餐、半早餐、车位、导服(景点验票标准十分严格,若超高产生费用家长自理现补半门票或全门票),不含往返高铁票(没座位)。6-14岁中童结算,含:门票+往返半动车票+全餐+车位+导服,按穿鞋量身高,不含自费门票)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保险、航空保险等,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7、【导游】全程优秀导游讲解服务(散客团友不得要求男女导游;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导游服务)
8、【购物】全程0购物0自费(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行程介绍
第1天
广州 阳朔
 
第一天:广州—阳朔—兴坪古镇—十里画廊—阳朔之夜 【不含餐】 住:阳朔
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广州南站/佛山/肇庆乘高铁/动车前往阳朔站(二等座,车程时间约2.5小时),导游接团。前往漫步【兴坪古镇】(打卡20元人民币背景,非经营性公共场所,请注意安全!)拥有1700年的历史,徒步游览20元人民币背景图,古镇规模不大,仍存留少许清朝时代的建筑,一道道岁月流逝过的墙壁,长满青苔、仿佛在述说一段段感人的故事。后前往漫步如诗如画【十里画廊】,遇龙河上非常有名的景区“月亮山”一带众多小景致的合称。沿途群峰竞秀,百岩争奇,茂林修竹,绿野烟村,更有抱朴园等景点点缀其间,返朴归真。主要景点有:月亮山、火焰山、马象奇石、火焰山、八戒晒肚、骆驼过江、青厄风光、古榕美景、美女梳妆等,品味“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恬静、祥和的田园生活。前往酒店入住休息。后前往天籁蝴蝶泉参加【阳朔之夜】,欣赏非遗民俗实景演出【侗王夜宴】,是一场集广西侗族苗族风情的大型歌舞盛会。进场仪式以侗族最高迎宾礼仪“栏门酒”为序幕,以寨花迎宾,拦门对歌,喝过寨酒展现侗苗族人民对来宾表示最热情的欢迎,也展现了少数民族热情好客的迎客文化和淳朴的民风!观看精彩纷呈的少数民族歌舞表演,参与玩耍“行歌坐夜”侗族婚嫁习俗,聆听传承千年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侗族大歌,这一切无不散发浓郁的原生态风情。【国风主题巡演与互动体验】,与景区十景国风巡演一同带领游客穿越时空,感受到浓厚的地方文化气息。【主题灯光展】:以《山海经》神话和《阿凡达》科幻元素为灵感,打造奇幻的溶洞灯光秀,利用现代灯光技术渲染钟乳石与溶洞景观,形成视觉奇观。【篝火狂欢+烟花秀】:晚间的高潮活动,游客围聚篝火跳舞,与来自各地的旅人互动,让你感受火的热烈和人的热情!后客人可选择三五成群自由组织自行前往【西街】(自由逛街活动,无司机导游陪同,非经营性公共场所,请注意安全!)始建于隋开皇十年(公元590年)。阳朔建县时,此街长不过200米,宽不到4米,因处县城西面,故名西街。西街夜晚更是热闹,灯火阑珊处,流光溢彩、异国风情浓郁,尽享休闲乐趣,或到西街的酒吧里狂欢,古镇的风韵和现代生活方式的完美交融,让人忍不住沉醉其中。
 

早餐:无    午餐:无    晚餐:无

住宿:当地豪华酒店

 
第2天
阳朔
 
第二天:漓江游船—聚龙潭—桂林—尧山 【含:早、中餐】 住:桂林
早餐后,前往乘船游览【漓江风光】(平乐段,船游约1小时),两岸奇峰倒影、碧水连天。晴天-----让人感觉“分明看见青山顶,船在青山顶上行”。 阴雨天-----但见江上烟波浩渺,群山若隐若现,浮云穿行于奇峰之间,雨幕似轻纱笼罩江山之上,活像一幅幅千姿百态的泼墨水彩画。游览【聚龙潭】(游览时间70分钟),阳朔境内唯一可兼水陆游览的溶洞—-岩溶奇观,由黑岩、水岩组成,兼水陆之胜。因岩外奇峰竞秀宛如神龙腾云,岩内乳石多姿,巧似游龙戏水,故取名聚龙潭。所有景物全系鬼斧神工,不假人力雕饰。主要景点有:龙女迎宾,水晶宫,老人守宝,银河奇峰,蟠桃盛会,石林奇观,龙宫玉柱,海市蜃楼,孔雀开屏,麻姑献寿,雪莲倒开,嫦娥奔月,群龙送客等三十余处。加上配以优美的音乐与彩色的灯光,游客既可策杖观光,又可乘船赏景,大有置身仙境之感。午餐享用【阳朔特色啤酒鱼】。下午乘车前往桂林(车程约1.5小时),游览【尧山景区】(游览约1.5小时,不含往返缆车110元/人,费用自理),海拔高度909.3米,自古有这样一个说法“不到尧山顶,不知桂林景”,此地是是欣赏桂林山水的绝佳去处。其高度足以让您俯瞰全城,乘观光索道可直达尧山之顶,把其他的山都踩在您的脚下。只见山前水田如镜,村舍如在画中,如画般的桂林美景尽收眼底,云水烟雨的桂林山水就如同一个个盆景展现眼前。后入住酒店休息。晚上可自由慢步游古典式园林【榕、杉湖新景】桂林的文化新地标【日月双塔外观】俯瞰桂林山水和桂林市容貌,【正阳步行街、中心广场】感受桂林都市气息(自由活动导游及车不安排陪同)
 

早餐: 酒店早餐    午餐: 中式团餐    晚餐:无

住宿:当地豪华酒店

 
第3天
阳朔 广州
 
第三天:少数民族村寨—象鼻山—日月双塔 【含:早、中餐】 住宿:温暖的家
早餐后,参观国家AAA级景区【少数民族村寨】(游览约2小时),不落锁的大门见证了侗家人的信仰——萨崇拜;枯井,灰白的青砖墙诉说着侗族的历史,侗族的文化,灰白的青砖墙诉说着侗族的历史,侗族的文化,让我们走进他们家里做客,真正了解侗族这个少数民族的民族文化(该景点可能产生消费,为景区经营行为,客人敬请自愿)。游览最具桂林市山水代表、城市象征——城徽【象鼻山景区】(游览时间约1.5小时),桂林市地标性景区,其山酷似一头驻足漓江边临流饮水的大象,栩栩如生,引人入胜。山体前部的水月洞,弯如满月,穿透山体,清碧的江水从洞中穿鼻而过,洞影倒映江面,构成“水底有明月,水上明月浮”的奇观。此外这里也曾是2017年央视春晚的南方分会场。赠送打卡三部曲:象山水月洞打卡+观鸬鹚捕鱼+北岛文创集市(观漓象网红船),赠送1张5寸打卡照片。午餐享用老字号【桂林米粉】。登塔参观【日月双塔】(游览约1小时,含登塔门票),日月双塔地处桂林市中心区,与“象山水月”相邻。日塔通体均为纯铜装饰,整座铜塔创下了三项世界之最--世界上最高的铜塔,世界上最高的铜质建筑物,世界上最高的水中塔。象山是桂林的城徽,而双塔则是新桂林的标识。日塔、月塔与象山上的普贤塔、塔山上的寿佛塔,相互呼应,相互映衬,有“四塔同美”之说。前往市民超市—意桂缘超市,自由选购桂林土特产(当地市民超市不算购物店)。后桂林乘动车返回广州(动车时间约3小时,二等票,参考时间17:00-20:30),结束愉快旅程!
 

早餐: 酒店早餐    午餐: 中式团餐    晚餐:无

住宿:温馨的家

预订须知
一. 费用说明

包含费用:

1、【交通】往返动车二等座:广州南-桂林北/西-广州南(含手续费用),当地空调旅行车(确保每人一正座),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用车;广州-桂林参考时间07:00-10:00;桂林-广州参考时间18:00-20:30(具体车次时间以实际出票为准,在出团前提前1天通知)。(注:动车票均为随机订票,座位由电脑随机产生,旅行社无法满足旅游者可能提出的包括座位的连贯性、同团旅游者在同一个车厢内、车票同名、非软卧代二等座等特殊要求,但旅行社会保证所有旅游者能根据行程安排搭乘相关动车。节假日部分票为团体计划票,2天内不能签改退票,敬请注意,所以部分游客报名后两天内取消可能去程票全损,敬请注意!)
2、【住宿】全程入住双人标间;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单女,客人须与其它同性客人同住,若不能服从旅行社安排或旅行社无法安排的,客人须当地现补房差入住双人标间。
桂林当地四星参考酒店:港舍漫居、兰亭、华美达安可、栖云、南越国际、锦怡假日或同级
阳朔当地四星参考酒店:十里郎人文、君尚、素朝优宿(循美)、粤乡、宜诚或同级
3、【用餐】2早3正,正餐餐标30元/人,小孩餐费减半;10人1桌8菜一汤(不含酒水),人数增减时,菜量相应增减,但维持餐标不变,整团少于6人退餐。
4、【门票】行程内第一道景点首门票;(温馨提示:部分景区内有请香和请太岁、拓画等活动,为景区项目,非旅行社安排的购物点)
5、【儿童】6岁以下小童结算,含:半正餐、半早餐、车位、导服(景点验票标准十分严格,若超高产生费用家长自理现补半门票或全门票),不含往返高铁票(没座位)。6岁-14岁中童结算,含:往返半动车票、门票、早餐、半正餐、车位、导服,不含自费门票,不占床。
6、【保险】含旅行社责任险,(不含旅游意外保险、航空保险等,建议客人自行购买)
7、【导游】全程优秀导游讲解服务(散客团友不得要求男女导游;自由活动期间不提供导游服务)
8、【购物】全程0购物, 0自费!(注:当地市民超市不算购物店,敬请配合)。(温馨提示:不含景区内设立的景中店、商店、过脚过路店,以及公路边设立的洗手间店)对景区内设立的商店、路店,请游客三思、如需购买或食用敬请谨慎,不做进店范畴。如自行购买商品如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不包含费用:

1、自由活动期间交通费和餐费;
2、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加床及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产生单房差由游客自行承担)
3、旅游意外保险(建议旅游者购买);
4、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5、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6、“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二. 友情提示

1)游客报名时,请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是否适合参团出游!郑重申明:(1)我社不接受孕妇报名;(2)若参团者有特殊病史(如:间歇性精神病、心脏病和有暴露倾向等精神疾病),在报名时故意或刻意隐瞒,出游过程中如出现任何问题与责任,均与旅行社、全陪、领队、导游无关,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当事人自行承担;(3)65岁(含)以上长者参团需提交《三甲医院半年内体检报告》、签署《长者出行声明书》以及至少一名18-60岁亲属陪同参团,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谢谢配合;4)因接待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2)我司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和签订旅游合同。未成年人参团,必须由其监护人办理报名手续并签订《监护人同意书》(必须手写签名)。监护人一般指其父母,或者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员:① 祖父母、外祖父母;② 兄、姐(年满十八周岁以上);③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报名时,必须出示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建议未成年人出行购买旅游意外险;
3)失信人又称“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失信人会被限制乘坐火车、飞机、出入境等。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如下: 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旅行社依法无须承担核实游客失信信息的责任。因游客失信执行人身份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机票、房费、车费、导服费用等实际损失,由游客自行承担。
4)游客报名时,请提供准确姓名及有效证件号码(包括但不限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出生证/回乡证等复印件);出发当日,请游客携带有效证件原件出发,如因缺失证件造成的损失,由游客承担,敬请留意。
5)本行程门票费用是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核算。12周岁以下按成人操作的儿童和持老年证、军官证、学生证、教师证等其他有效证件享受景区散客门票优惠的游客,按旅行社团队协议价与散客票优惠价差价退还;如因旅行社原因未参观景点,涉及退票的,按照旅行社团队协议价格退还,不参照景点对外门票价格。敬请注意!
6)以上行程仅供参考,旅行社在保证行程标准景点不变的情况下可做出相应的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及当地实际安排为准。
7)敬请游客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现金、贵重物品等),务必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游客在旅游车内请扣好安全带;为防止意外发生,请勿在行进中的旅游车内奔跑或站立在座位上;请勿在旅游车内喝热饮;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发生财物丢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
8)旅途中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旅行社应当及时通知游客,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遇到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当地政府重大礼宾活动、列车航班延误或取消、景区管理原因或某些线路在某时间段因台风、雷雨季节、洪水、塌方等自然灾害或人力不可抗拒等),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处理,协商变更旅游行程。发生费用增减的,增加部分由游客承担,未发生费用旅行社退还游客,旅行社在旅途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作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接待标准及游览景点,敬请知悉。
9)旅游行程中旅行社无安排游览活动的时间为游客自由活动时间,自由活动期间,游客请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可控风险的范围内活动。
10)旅途中,游客因自身原因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如酒店、用餐、景点等),旅行社扣除实际产生费用后,将未发生费用余款退还。离团前,需签订离团证明;游客离团、脱团和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事件,产生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
11)行程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或游客主动放弃的,费用不退。
12)旅途中,请游客务必准时集合,以免让其他团友等候,且影响旅游行程。请及时记录地陪、全陪、领队联络号码,出现情况及时与导游沟通,以便及时有效处理。
13)请游客在出游期间遵守团队纪律,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在公众场所请不要大声喧哗,谈吐要有礼;请不要随地乱扔果皮杂物、吐痰;请不要在禁烟的地方吸烟及乱扔烟头;请不要做不雅行为:随意刻画、公众地方梳洗等;请爱护公共场所的设施;不准涉足色情场所及参与赌博。服从全陪、领队、导游旅游安排,遵守出行公约,文明出游。
14)团队紧急电话:或本团队紧急联系人和相关信息,将在出团通知中载明。
15)紧急报警电话:110;急救中心电话:120。
16)出团期间,如发生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强烈建议旅游者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17)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敬请游客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请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
18)团中,如有任何团队质量问题,请在当地及时反馈,以便我司及时有效处理;团队结束时,请认真填写游客意见单,您的宝贵意见,有利于我司更好地完善和提高团队接待质量,并且是我司处理旅游投诉的重要依据,谢谢配合!
19)行程表为旅游合同附件之一,行程表内容与旅游合同内容冲突之处,以行程表约定内容为准。

三. 特别约定

1. 金马国旅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如下:,详细地接社信息以及组团社委派的领队姓名和电话,在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2. 若我社人数不足成团,为了提高成团率,我社会委托其他旅行社一起拼团出行,游客对此表示同意。参考共同组团旅行社:
3. 我社根据航空公司的机票及火车票的出票时间调整行程及港口,但不影响原标准及游览景点。具体的行程游览顺序将根据航班安排的首未站城市最终确定,并且以我社出发前给予的行程为准。客人对航班及出入港口有特别要求的,请于报名 时向我社工作人员说明,并将要求填写在报名表上,若无特殊要求,客人表示已清楚旅行社以上安排,同意并接受旅行社安排。
4. 由于火车班次/航空机位存在 不稳定因素,我社在确保不影响游客在当地行程游玩标准的情况下,同一团种出发的游客可能采用不同时间段的航班往返。
5. 同一团种采用不同交通工具抵达目 的地,回程根据航班或火车时刻的前后顺序,分别送客人前往机场或火车站,后返广州的客人先在市区自由活动等候。
6. 本线路机票升幅较大,导致不同日期报 名,且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敬请旅客注意。
7. 如 因节假日房间爆满等特殊原因无法安排,以我社出发前给予的行程为准。
8. 我社可以根据旅游目的地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的游览顺 序作合理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大雪塞车、天气、航班延误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游或缩短游览时间,不视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 的最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并按合同处理。
9. 报名时已在我社享受长者、学生或教师等景区门票减免优惠后,进入当地景区时需要出示身份证、老人证、学生证、或 教师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否则景区将向游客补收门票差价。
10. 当地旅游车的资源非常紧张,在旅游途中会出现一部车将同时接待几个团 队。请游客不要将行李等物品放到车上,贵 重物品务必随身携带。
11. 旅游者参加打猎、潜水、漂流、滑水、滑雪、滑草、蹦极、跳伞、滑翔、乘热气球、骑 马、赛车、攀岩、水疗、水上 飞机等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 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旅游者参加此类活动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 。如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旅游者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相 应的赔偿责任。
12.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条款,并接受旅行社的解释和对条款的说明,同意约定的内容。

补充协议
退款说明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6日至4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前3日至1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4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60%的违约金。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收取旅游费用总额100%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