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旅游签证 首页

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办理时长:收齐材料后需要20-25天工作日

入境次数:单次

可停留天数:领馆批 (以当地边防确认为准)

签证有效期:2年 (以领馆签发为准)

*出行日期

*出行人数

成人 ¥1599


儿童 ¥1599

基本信息

所需材料

  • 在职

  • 自由职业

身份证明

  •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原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6点: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而旧护照有较多的签证信息,请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英文遗失说明,并签名;
    3、至少留有2张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旧版护照,请在护照末页签名;
    5、若曾被任何一国拒签过请提供领馆的拒签信和拒签解释信,并签名;
    6、不接收6个月内被英国拒签过的护照;
  • ★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
    1、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2、行程结束后仍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复印件也可接收;
    3、递交材料当天请务必携带原件。
  • ★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原件
    1、整本复印件(连续复印至第一页空白页);
    2、集体户口请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未成年人如不与父母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父母的户口簿整本复印件;已婚人士如不与配偶在同一本户口簿,需一并递交配偶的户口簿整本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在录取指纹当天自行携带至签证中心;

生活证明

  • ★婚姻关系证明复印件 原件
    1、已婚:结婚证复印件;
    2、离婚: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复印件;

    3、未婚此项无需提供;

    4、丧偶:死亡证明复印件;

    5、遗失:请到相关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需有相关民政部门盖章;
    6、结婚证/离婚证原件录取指纹当天自行携带至签证中心。

工作证明

  • ★中英文在职证明 原件
    1、本人所在单位的中英文在职证明:
    (1)使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
    (2)人事或公司管理人员签名,同行人不可以互相签名,本人也不能自行签字;

    (3)盖公司(公章)或(人力资源章);

    (4)在职证明需有如下信息: 任职公司地址、电话、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工作年限、访问目的;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证明,费用承担方及准假证明等。

    2、如有个人名片,请提供本人名片2张;
    注:在职证明中的工资收入金额与您所提供的工资流水账单显示的金额不宜有较大的偏差,如有偏差,请提供解释说明,如能提供相关的凭据,请一并提供。
  • ★单位证明复印件 原件
    本人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公章 。

申请表格

  • 个人信息表 原件
    /uploads/kindeditor/attached/file/20230220/20230220184802_51473.doc1、如实完整填写并中文签名,18岁以下儿童可由父母代签;填写完整并中文签名,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
    2、填写的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申请期间领馆有可能会致电查询,请务必接听。

其他

  • 出行证明 原件
    1、中文或英文行程计划表;
    2、全程英文机票、酒店预订单。
    注:请您提供真实有效的机票及酒店预订单,如果领馆无法查询到您的机票及酒店预订记录,将有可能拒签。

资产证明

  • 资产证明 原件
    1、本人名下近6个月交易记录的工资卡或借记(储蓄)卡或退休金卡对帐单,盖银行章:
    (1)每月有进出帐,余额5万元以上,但切忌近期存入大笔款项;如账单有大笔存入,请提供书面解释说明,解释每一大笔存入的事由,如可以,并请提供相关相关凭证;
    (2)如帐单上无持卡人姓名,另提供卡片的正反面复印件;
    (3)如是在职人员,建议提供工资卡流水账单,另外请务必注意您的在职证明/收入说明上所写的收入金额与您所提供的银行对账单显示一致,如涉及奖金/提成/薪酬变动/大笔转入等,请提供书面解释说明;
    (4)如申请人资产不够或未符合以上要求,可提供配偶的财产证明,同时提供配偶手写的出资证明,但本人需有一定的资产(如果配偶不出行,还需要提供配偶的在职证明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以下资产证明非必需, 如提交利于出签:
    (1)房产证复印件或购房发票复印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注册登记机动车信息栏的复印件或购车发票的复印件;
    (3)股票交割单复印件需盖证券公司章或理财产品

预订说明

1.承保年龄范围限0至90周岁 (含0周岁和90周岁)。

2.按中国保监会规定,除航空意外死亡及重大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外,任何不满1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死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3.71至90周岁的被保险人,其“意外身故、伤残” 的保险金额为上述所载保险金额的一半,保险费维持不变。